男女主角分别是岚王雍王的其他类型小说《做自己的英雄岚王雍王全章节小说》,由网络作家“熊猫甜甜”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才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嫁妆。”“你这狐媚子,宴席上就给那周国雍王抛媚眼。还敢说没有,不然那雍王素来不近女色的,为什么那天多看你几眼。这都是你的错”也好,既然那雍王喜欢你,你就去给他当妾好了。反正没了你这狐狸精在我儿耳畔聒噪,他才能听我的话,娶那名门之后的斛律小姐为妃。”我不知道说这些话的人是谁,甚至不知道木怜是谁。只知道那些人都举着指头在指责我,指责我生得太过貌美,所以必定是我勾引了雍王。没有一个人相信,我什么都没做。而到了如今,唯一相信我并决定为我提供保护的人,是雍王。一时间,我感激地看向雍王,只觉得他是这世上最明智善良的存在。因为雍王的决定,我最终成功留了一条命,并在府上做了个看管书库的差事。甚至还因为记忆全无,得到雍王赐的新名字—...
《做自己的英雄岚王雍王全章节小说》精彩片段
才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嫁妆。”
“你这狐媚子,宴席上就给那周国雍王抛媚眼。
还敢说没有,不然那雍王素来不近女色的,为什么那天多看你几眼。
这都是你的错”也好,既然那雍王喜欢你,你就去给他当妾好了。
反正没了你这狐狸精在我儿耳畔聒噪,他才能听我的话,娶那名门之后的斛律小姐为妃。”
我不知道说这些话的人是谁,甚至不知道木怜是谁。
只知道那些人都举着指头在指责我,指责我生得太过貌美,所以必定是我勾引了雍王。
没有一个人相信,我什么都没做。
而到了如今,唯一相信我并决定为我提供保护的人,是雍王。
一时间,我感激地看向雍王,只觉得他是这世上最明智善良的存在。
因为雍王的决定,我最终成功留了一条命,并在府上做了个看管书库的差事。
甚至还因为记忆全无,得到雍王赐的新名字——“傅蕖。”
“你的容貌很美,如同最艳丽的芙蓉花。
但要是叫芙蓉的话,一来有点烂大街,二来总是听起来有点像是青楼花魁,太过放纵。
听送你的人说过,你好像叫什么‘怜’。
我也没听清到底是哪一个字。
不过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和你眸清神正,丝毫没有勾引人的高洁之态很相像。
莲花又叫水芙蓉,也叫芙蕖,那你就叫傅蕖吧。”
雍王说这话的时候,他眉目清朗,眼中只有单纯地对我美貌的欣赏,而无一丝邪念。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目光,遇到这样的男人。
那一刻,我只觉得,雍王的眼神是最迷人的醇酒。
他的这些话,对我来说,更是重若千金。
我感激地盯着他,随即跪倒在地,发自内心地道:“多谢雍王,小女日后必定粉身碎骨以报。”
雍王大笑,用打量不懂事孩子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随即大笑着离开。
他边笑边走,边说道:“真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粉身碎骨’这样的话能随便说吗?
也不怕哪天就应验了。
管家,找个清闲的差事给她吧。”
那管家显然很恨我这个齐国人,也担心我是细作,对我日夜提防。
但我本就是没了父兄的无根女子,又被田太妃灌了失忆的药,当做弃子丢出来的。
所以我只是安安静静地待在那个小书库里,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看
着每个月都能出去见见亲人的侍女们默默眼馋。
然后把自己埋头书卷,拼命地用看书来转移我的视线。
久而久之,那管家都觉得我有几分可怜。
便放下了对我的提防,还会对我说说雍王的事。
“咱们王爷也是可怜,他的生母薄太妃原是先帝最宠爱的妃子,几乎到了六宫粉黛无颜色的地步。
可惜,就是出身太低贱,众人的嫉妒逼得薄太妃早早随王爷就了蕃。
可见哪,这女人要是出身低贱,还生了一张绝色倾城的脸,那真是灾难。”
他最后的这句话意有所指,我知道他是故意说给我听的。
有时临水自照,看到比娇花还娇艳的容貌,我自己都会被我自己迷住。
但我清楚,我是齐国女子,还是个记不清自己过去到底是怎样的女子。
能在周国有如今的安稳生活,我已经很满意了。
于是我对那管家道:“您放心吧。
我不知道自己的过去,却清楚自己的未来。
我只会是在这小书库里,由一个小女子变成一个老女子。
不会有什么痴心妄想,因为我现在能全须全尾地活着,就已经是万幸了。”
那管家重重地舒了口气,想要说什么又没说。
他只是默默地说了句话就转身离去了。
“可惜呀,这么懂事的姑娘偏偏是个齐国女子,偏偏出身低贱却长了张那么美艳的脸。”
这话我听了无数遍,已经从最开始的愤怒不平到如今的麻木不堪。
只是午夜梦回,想起初见雍王时,他那句。
“美貌不是我的错”。
我会觉得心里暖暖的,还像偷了块糖吃。
尽管知道那糖不属于我,尽管被人发现了可能会被毒打,会被人骂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我还是控制不住地去想那颗糖。
就像我会控制不住地每天都去雍王的书房外看他一眼。
那个暖暖的背影衬着暖暖的灯火,便足以慰藉我无家无记忆的恐慌。
我那时候真的觉得,就这样偷偷看雍王一辈子就好。
只是,我偶尔也会在看到书库里有趣的书籍时,很是向往书中那样神秘莫测又奇幻美好的世界。
我不禁会想,如果我能飞到那些天地里去看看,该有多好。
可我没想到,这世上的事会那么变幻无常。
守护周国的战神雍王,站在太阳底下却比太阳还要耀眼的雍王。
有一天会被区区两个穿着官
都不剩的谋逆反贼。
走之前,他安排了几名士兵留在我身边保护。
我看着雍王高大的背影离去,心里很不舍。
纵然他欺瞒了我,我还是希望他能平安回来。
可当我叫住他时,却没有开口让他跟我一起离去。
而是对他说,一切小心。
他欣慰地看了看我,随即头也不回地进了那夜色之中。
他明白,这世上只能有战死的雍王,不能有夹着尾巴跑的雍王。
我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没有叫住他。
那天晚上,皇宫里杀声震天,血流满地,白骨成山。
血腥味由远而近,一夜不停不断有受了伤的宫人想要从宫门口逃出,却被雍王派在我身边的士兵用弓箭射杀。
那些宫人们哀嚎着,求饶着,我身旁之人却宛如地狱里走出来的杀神,毫不手软。
我想开口求他们手下留情,可他们却只是围在我身边,保护我安全的同时,继续这场血腥的屠杀。
我看着士兵们冷酷无情的表情,心下不由得感慨。
是啊,如果不是死忠于皇帝的人,那么此刻只需要躲在不起眼的角落里,总能逃得一条性命。
换言之,眼下死的人都是忠于皇帝的人。
那么今天的雍王怎么能容许这些人活着呢?
“掐灭一朵花很难,可只有彻底地把这朵花连根拔起,才能种不好看却能饱腹的粮食。
傅蕖,有时候,花和粮食不能共存。”
满身鲜血,脸上手上全是脏污的雍王,不,现在应该是周国的皇帝了。
他牵着我的手对我说出了这句话。
彼时我并不知道他说得没有错。
但他身上闪耀着一种奇特的光芒。
明明满手血腥,却仍旧像是春天到来时,射在万物身上,促使它们复苏的阳光。
在书库里的时候,我看过很多书。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我觉得眼前的周帝就是书中的曹操,也许会有人骂他满手血腥,也许千秋万世后的史书里,他仍旧会被人骂得狗屎不如。
可此刻的我就是莫名其妙地觉得,他会是个好皇帝。
当好皇帝伸出手来问我,要不要成为他的皇后。
我犹豫了,随即郑重地请求。
“妾身蒲柳之姿,不值得君上挂念。
恳请君上看在妾身一路陪伴,无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放妾身一个自由之身。”
周帝的手默默地攒得死紧,
家狗皮衣的两个小官,指着鼻子羞辱。
我不懂,为什么那两个小官要指着雍王的鼻子骂他拥兵自重,骂他居心不良,甚至骂他有心谋反。
更不懂为什么那样英明神武的雍王只是在那一句“雍王,你想抗旨不遵吗”话后,能在千军万马里杀个七进七出的雍王就不反抗,任由那两个狗官羞辱。
甚至于在这样的几月羞辱后,雍王彻底变成个住在猪圈里,吃猪食的疯子。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一遍又一遍地给雍王擦干净脸,给他打理好头发。
然后对他说我今天一天的见闻。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
雍王府里的下人早已跑了个大半,就连雍王的生母薄太妃也不敢出现在儿子面前。
偌大的雍王府,除了我和雍王,就只有那两个鸠占鹊巢的狗官和他们带来的下人居住。
不过,他们一定不可能多见我这个雍王死忠余孽一面。
只除了,夜里我去厨房偷食物的时候。
为了不被人发现我的脸,我把自己弄得又脏又臭。
不得不说,这年头要饭也得讲究个体面。
我这副尊容去偷剩饭,被撞见后十次里有八次我是被打了个半死。
不过没关系,我护住了怀里的饭菜,这样雍王就有饭吃了。
这样的日子,我不知道熬了多久。
却只记得一件事,只要我还能熬,就不会丢弃雍王于不顾。
他是不是众人眼中的傻子无所谓,是不是那两个狗官口里的逆贼叛臣也没关系。
在我眼中,他一直都是那个比太阳还耀眼的雍王。
是唯一给过我尊重的人。
而且跟那些如狼似虎下人们斗智斗勇过程中,我渐渐发现,其实我也挺厉害。
不管他们多凶恶多狡猾,我总能从他们手里弄到必需的生活用品。
慢慢地,我脑子里有了个大胆的念头。
若是我带雍王离开这里,我应该也能照顾好自己,还能照顾好雍王。
只是该怎么开口和雍王提呢?
他现在脑子不够用啊。
那天晚上,我照旧给雍王送偷来的食物。
因为今天是皇帝的寿辰,他下令大宴群臣,最普通的黎民百姓都可以有五十文赏钱,所以那两个狗官今晚也是颇为大方地给了我充足的食物还有指甲盖那么大的荤腥。
我如获至宝地把这些食物都拿来和雍王一起分享。
看我吃得狼吞虎咽的模样,不知道怎么了,雍
气。
我第一次见到夫君的时候,他还是雍王。
在一个下着大雨,漆黑如夜的下午。
雍王打着伞出现在屋檐下的时候,天不知道怎么了,一下子就亮了。
他披上了阳光做的战甲,整个人比太阳还要耀眼。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男人就算不如齐国男人那样涂脂抹粉,也可以这么好看。
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真的有人可以不迁怒女子。
而齐国与周国交战数年,数不清的周齐两国男儿死在了战场上。
早在来雍王府上前,就有人说雍王必定会剖了我的心肝,来祭奠死在战场上的弟兄。
因为雍王正好就是带兵打仗的大将军。
我是齐国女子,背后无依无靠,还失了记忆。
有一千一万个理由,足以让他把我当做泄愤的工具,可是他没有。
他只是如庙宇里的佛像一样,看了我一眼,就对管家吩咐道:“都是本王的错。
那天看她生得熟悉,仿佛前世见过一样,就多看了她几眼。
没想到,那田太妃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把她送了来。
我们周国与齐国是世代大仇,她这齐国女子来了我们这里,哪会有好果子吃。”
说着,他似是被我的容貌所摄,呆愣了一瞬后又道:“尤其她还生得这般招蜂引蝶,要是走在大街上,恐怕稍微有些背景的富家公子都得把她当成块肥肉夹了去。”
那管家愤愤不平地盯着我的脸看了好久后,才对雍王道:“王爷,您一向不近女色。
这次要不是这贱婢勾引,您怎会突然带个女子回府。
其实您肯亲近女子原本是好事。
但这女子生得一副狐媚相,又是齐国那贼国送来的。
还是让老奴把她一刀杀了,免得她蛊惑人心。”
雍王连忙制止了那管家,并呵斥他道:“我雍王府就算不是家大业大,也不缺她这一双筷子。
无辜妇孺,不该卷入我们男人之间的纷争。
女子生得美丽,本是上天赐予,不是她的错。
那日宴会,她一直循规蹈矩,没有勾引我半分。”
我当时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但不知怎么了,好多句话始终缠绕在我的脑海。
如同附骨之蛆,怎么都无法从我的脑子里赶出去。
“木怜,你生成那副模样,就是个勾引男人的祸害。”
“木怜,这娶妻娶贤,纳妾求色。
岚王未来的正妃,可以不如你美。
因为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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